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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通知

發布時間:2024-01-17 浏覽次數:


項目介紹

“全球财經變革背景下的複合型财政稅務人才國際化培養項目”圍繞國家财經發展戰略,聚焦國際化财稅人才培養,三年内每年将選拔推薦一定數量的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及訪問學者前往維也納經濟大學開展聯合培養和科研合作,實施“聯合培養、科研合作、資源共享、國際化辦學”的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2024年項目将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兩批進行選拔派出,共選拔訪問學者1人,訪學及資助期限為3-12個月,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2人,留學及資助期限為3—12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2人,留學及資助期限為3—24個月。項目采取申請人申請,學院和學校選拔推薦,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後資助派出的模式實施。



申請條件

訪問學者

(一)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政治素質優秀,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愛崗敬業,踏實進取,銳意創新。

(三)須為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四)申請人須來校工作滿2年,同時距上一次公派出國(境) 回國後滿5年。

(五)教學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完成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量任務要求,出色完成學院安排的工作任務,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六)具備良好的外語基礎,外語水平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 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 (WSK)”并達到合格标準。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2. 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緻)。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連續留學8個月(含)以上,或連續工作12個月(含)以上,或曾以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身份留學3個月(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并獲結業證書。英語需獲高級班結業證書。

5. 參加雅思或托福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标準:雅思(學術類)6.5分、托福網考95分。

(七)派出前應獲得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和合格的外語成績。


聯合培養研究生

(一)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政治素質優秀,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時應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派出前需取得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内外導師共同制定并簽字的聯合培養計劃。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三)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派出前需取得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内外導師共同制定并簽字的聯合培養計劃。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如申請人為碩博連讀生,須進入博士階段後方可申請。(四)具備良好的外語基礎,外語水平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 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緻)。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标準。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4. 參加雅思(學術類)或托福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标準: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6. 通過其他語言考試達到國外拟留學單位入學語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須提交成績單及外方出具的認可該語言考試的證明。

(五)派出前應獲得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和合格的外語成績。


特别注意

創新項目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一)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二)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已申報其他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或未通過當年專家評審。

(四)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内,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内。

(五)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兩年。



需要提交材料及時間

申請人于2024年2月25日(第一批)、2024年7月30日(第二批)前向學院提交以下材料,發送至cufegjhz@163.com。(附件1、2請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


訪問學者

(一)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表:訪問學者(附件1)。

(二)國外單位邀請信:正式邀請信一般應由外方單位簽發,并使用訪學單位專用信紙打印。如尚未獲得正式邀請信,可先提交意向性邀請信。如申請時還未獲得邀請信,先提交情況說明。

(三)外方合作者簡曆:主要包括國外合作者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合作者簡曆應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如尚未确定國外合作者請先提交情況說明。

(四)相關外語水平證明,詳情可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如還未獲得合格的外語水平成績請先提交情況說明。


聯合培養研究生

(一)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表:聯合培養研究生(附件2)。

(二)國外單位邀請信:正式邀請信一般應由外方教授簽發,并使用留學單位專用信紙打印。如尚未獲得正式邀請信,可先提交意向性邀請信。如申請時還未獲得邀請信,先提交情況說明并由國内導師簽字。

(三)國外導師簡曆:主要包括國外導師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導師簡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特殊原因外方導師不能簽字,可由國内導師或相關專家審核簽字。如尚未确定國外導師或無國外導師,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情況說明。如有多位導師的情況,請提交實際指導教師的簡曆。

(四)相關外語水平證明,詳情可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如還未獲得合格的外語水平成績請先提交情況說明。

(五)學習計劃(中英雙語):聯合培養計劃(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雙方導師簽字(如外方導師确無法簽字可先不簽)。

(六)成績單:應包括碩士、博士(如有)學習階段,直至最近一學期的成績。成績單應由教務處開具并蓋章。






撰稿:李鑫

初審:何楊

審核:陳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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