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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導師熊曉青講授第二十一期稅務專業碩士案例研讨課

發布時間:2017-11-30 浏覽次數:

   11月30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bevictor伟德官网沙河校區2号教學樓311教室,财稅學院17稅務專業碩士第11期(總第21期)案例研讨課如期開講。本期案例講座的主講人是熊曉青老師,bevictor伟德官网梁俊嬌主持并參與了這次案例研讨課程。

   熊曉青老師現任安永(中國)企業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執行總監。曾任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管理司評審質控處處長、管理五處處長、管理四處調研員,熟悉大企業(千戶集團)稅收風險管理、稅收遵從合作協議、事先裁定等方面的工作(2008-2016)。曾任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收管理司反避稅工作處副調研員、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涉外分局)副局長,熟悉轉讓定價、反避稅等方面的工作(2001-2008)。  

   熊老師根據親身經曆的實際案例,對稅務的形式與實質之間的沖突展開讨論。首先,熊老師通過引入資産管理公司風險準備金的案例初步探讨了實質與形式的區别,可以看出該資管企業提取風險準備金主要用于彌補虧損,要想判斷該風險準備金的實質,存在一些模糊點、争議點,即企業對該部分資金是否有權自主動用,該部分資金是收入還是費用,針對該問題,大家展開了激烈的讨論。通過簡單探讨,熊老師提出了一系列思考問題,例如,稅收的形式與實質如何判定。大家發現對實質的判斷存在困難,需要根據具體的原則以及經營實質進行分析,從而得出相關結論。  

   其次,主要進行了三個案例的介紹。第一個案例是關于淮安美術中學、淮州中學、淮陰區政府之間的房屋劃轉案件,該案件的争論點主要是圍繞該轉讓行為到底是不動産的轉讓還是政府主導的整體回收劃轉,通過分析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同學們得出了兩種觀點并對此展開辯論。後兩個案件基本情況有些類似,首先對其案例的基本情況進行了簡單的介紹,指出人防工程車位以及商鋪的使用合同是轉讓還是租賃。接下來把同學們分為兩部分,分别代表稅務局和納稅人,經過小組之間辯論,雙方發表了不同的觀點。課堂上讨論氛圍濃重,同學們都積極地發表自己的看法。  

   接下來,熊老師指出實質課稅原則在具體的操作中,是次于稅收法定原則及稅收公平原則的二級原則,該原則在實踐中運用廣泛,較為常見的主要有上述案例中所呈現的轉讓與租賃之間的争議、股息與利息的定性問題以及讨論較多的轉讓定價問題等等。熊老師介紹到稅法的形式與實質時有沖突,解決的路徑主要有:稅收法定引路、科學解釋法律、提前預防風險、實質重于形式。熊老師最後引用小王子的話來闡述本次的話題:真正真實的東西是無法用眼睛看到的,隻有用心靈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質。  

最後,梁俊嬌老師對本次案例研讨會進行了總結,并且對熊老師的莅臨表示衷心的感謝。


                                               【撰稿】李娟慧 【審核】汪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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