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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勇應邀參加國務院法制辦《稅收征收管理法》專家論證會

發布時間:2016-07-08 浏覽次數:

11月4日,我校稅務學院副院長樊勇應邀參加國務院法制辦組織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專家論證會。參加會議的專家學者還有國家稅務總局法規司副司長張學瑞、征管科技司副司長楊培峰、大企業管理司副司長周玉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廳副廳級審判員馬永欣,北京大學劉劍文教授、湛中樂教授,社科院财稅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合夥人梅杞成,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合夥人蘭東武等專家學者。會議由國務院法制辦财金司司長劉長春主持,負責稅收立法工作的财金司二處全體同志一同參會。

  與會專家就《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稿中的稅收預約裁定、稅收争議處理條款内容進行了充分讨論,提出了認證和修改意見,國務院法制辦和國稅總局的領導同志認真聆聽并與參會人員進行了讨論。

  樊勇副院長認為,從現有文獻及實踐來看,稅收預約裁定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運行效果較好,應該将制度引入我國稅務管理,并結合這次修法加以規定。他還就稅收預約裁定與稅收個案批複的聯系與區别,預約裁定的程序、期限、作出機關,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在預約裁定中的權利與義務,預約裁定的常見風險等問題發表了意見建議。關于稅收争議條款的修訂,尤其是“清稅前置”的規定,樊勇副院長結合對近年來對各國稅務管理實踐跟蹤研究,介紹了OECE國家等54個國家的做法及統計數據,他認為在相關法律已規定提起訴訟和複議不停止執行行政行為,可以取消在稅收征管法中規定“清稅前置”條款,但應有防止濫用該條款的制度補充。

  會議結束後,樊勇副院長向國務院法制辦提交了發言的支撐材料及前期研究成果供修法決策。

  《稅收征管法》是我國規範稅務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對征納雙方征納行為發揮基本規範和指引作用,此次法律修訂是适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尤其是稅制改革的迫切需要而進行,這次修法自2009年開始啟動,曆時6年之久,反映了這次修法的複雜與艱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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