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bevictor伟德官网師生撰寫的論文《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現狀、問題及對策》在中文A類期刊《稅務研究》2023年第10期作為封面文章刊發。以下為文章主要内容。
摘要:立足人口發展新形勢,我國已提出實現人口高質量發展的戰略目标,而稅收是推動人口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在人口高質量發展目标下,稅收政策體系包含支持教育、生育、就業、養老這四個方面的稅收政策。在梳理相關的稅收政策後,可以發現我國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雖然初具框架,在促進人口發展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仍存在許多問題亟待解決,與發達國家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借鑒國際經驗改革完善。基于此,本文建議堅持新發展理念,從教育、生育、就業、養老四個方面完善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
一、人口高質量發展的基本内涵與提升路徑
文章認為,人口高質量發展涵蓋了素質、數量、結構和分布這四個核心維度。要實現人口高質量發展,需要把教育強國建設作為戰略工程,通過加強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人口的綜合素質。同時,需要建立生育友好型社會,減輕生育養育負擔,增強人們的生育意願,維持人口總量的穩定。此外,需要提高就業率,深入挖掘人力資源的潛力。
二、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及其特點
作者提出,經過多年的完善,我國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已經基本形成,這一體系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其他稅種和教育費附加等五大方面,在支持教育、支持生育、促進就業、扶持養老上發揮着重要作用。
同時,作者對我國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的特點進行了概括:一是這一體系涉及的環節多、稅種多,政策體系較為複雜;二是對重點環節、重點群體提供支持;三是強調稅收的激勵作用,主要通過提供減免稅等稅收優惠來引導和鼓勵納稅人。
三、現行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存在的問題
作者認為,我國已初步構建了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這一體系在推動教育、生育、就業和養老等領域的發展中扮演着關鍵角色,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教育稅收政策設計不精準,未能更好體現公平與效率;二是生育稅收政策單一,激勵作用有限;三是就業稅收政策缺乏持續性,難以發揮長效作用;四是養老稅收政策覆蓋面窄,未能促進行業的整體發展。
四、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稅收政策體系的國際經驗
文章總結了部分發達國家在教育、生育、就業和養老領域稅收政策的國際經驗:在教育方面,發達國家開征了專門的教育稅或者教育類稅,具有經費穩定、稅率靈活、法規健全的特點,同時也制定了許多針對教育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生育方面,發達國家支持生育的稅收政策集中體現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主要通過個人所得稅免稅、稅前扣除、稅收抵免等稅收優惠政策以及以家庭為單位申報的方式減輕家庭負擔。在就業方面,發達國家促進個人就業和企業吸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集中于企業所得稅,并對中小企業、失業人群等重點主體進行扶持。在養老方面,發達國家進入老齡化社會比較早,為支持個人養老金、養老機構的發展,各國制定了體系化、差異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扶持養老的稅收政策體系。
五、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完善路徑
作者認為,完善我國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需要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進一步完善教育、生育、就業、養老方面的稅收政策。
一是教育稅收政策:在教育費附加政策方面,作者認為,短期需加強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使用情況的監管,并提高透明度;長期可以考慮開征以财産持有額為稅基的教育稅,同時以轉移支付等形式縮小地區差異。在教育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第一,建議考慮增設針對單親家庭的子女教育支出的稅收優惠,以減輕其經濟負擔;第二,可以考慮增加免征民辦學校部分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以确保民辦學校享有稅收公平待遇。
二是生育稅收政策:在婚嫁環節,建議增設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設計以家庭為單位的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在生育環節,建立多樣化的生育稅收獎勵機制,将更多稅種引入支持生育的稅收優惠措施,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優化女性的就業環境。在養育環節,考慮對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給予更大的稅收減免以降低家庭養育成本,并延長有效期或者設立類似的長期政策。
三是就業稅收政策:在促進個人就業上,需要加大對貧困人口、失業人口、退役士兵及畢業生等重點人群和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等重點企業的稅收扶持力度,制定更具針對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企業吸納就業上,支持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應轉為長期性,為企業提供一個明确、持續的稅收環境,同時應為企業吸納重點人群就業提供更大的稅收優惠。此外,還可提高企業對重點人群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鼓勵企業對重點人群進行培訓。
四是養老稅收政策:在個人養老方面,考慮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項目擴展至全國。在社區養老方面,考慮為社區養老提供更大的稅收優惠。在機構養老方面,首先,考慮增加對養老機構籌資和建設環節的稅收優惠,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其次,應該擴大稅收優惠政策涵蓋的機構範圍。最後,應考慮對民辦養老機構提供與非營利養老機構相似的稅收優惠,提高養老行業的服務水平和多樣性。
撰稿:王碩
初審:李小榮
審核:陳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