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稅務專業碩士第二次案例展示如期進行,又有12 位同學展示了他們的學習成果。劉金科老師參加了同學們的展示活動并給予指導。各位同學展示情況如下。
1. 周钰博:《企業IPO稅務風險研究》
IPO是許多企業的終極夢想,但企業的IPO過程是充滿坎坷的,特别是稅務風險和潛在的高昂稅務成本成為了許多企業IPO進程中最大的絆腳石。周钰博同學以博碩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IPO進程受阻為案例,以證監會的綱領性規定和該企業實際面臨的稅務問題為切入點,結合最新的國家政策文件,探讨了企業IPO進程中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問題,并通過分析已經發生的稅務問題,有針對性地從國家和企業兩方面角度提出化解IPO企業稅務風險大、稅負重難題的建議。
2. 李亞娜:《德發案稅收核定權及相關涉稅問題的分析》
随着稅收法制化進程的推進,稅務行政訴訟案件多有發生,在2015年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後驟增。其中針對稅收核定征收的自由裁量權的界定争議日益增多,不乏稅務機關敗訴案例,這就對稅務機關依法征收提出了更多要求。怎樣完善核定征收制度,将是我國稅務工作一個重要領域。李亞娜同學通過對最高法公開提審新行訴法“第一案”——廣州德發案入手,分析了目前我國核定征收自由裁量權的界定問題,并結合國内外經驗,提出建立和完善核定征收相關制度的建議,以促進我國的稅收法治化建設。
3. 陳遷:《沃爾瑪收購好又多背後的避稅與反避稅問題研究》
非居民企業通過預設特别股權架構來進行間接股權轉讓的現象越來越普遍。陳遷同學根據沃爾瑪收購好又多案例剖析了非居民企業在間接股權轉讓過程中的避稅與反避稅問題。首先,近年來我國雖然出台了一系列針對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的法律法規文件,但目前稅收法律文件比較散亂,法律級次不高,不足以用來确定我國的征稅權。其次,我國欠缺可以用于實際操作的判定合理商業目的的稅收法規,各地稅務機關在否認中間控股公司時缺乏流程規範和标準。最後陳遷同學通過借鑒實踐經驗和國外經驗,為我國非居民企業間接股權轉讓的避稅和反避稅問題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議。
4. 付雨帆:《卓郎智能借殼新疆城建案例的稅務分析》
付雨帆同學的案例主要描述了卓郎智能借殼新疆城建的交易過程,并通過結合稅務處理分析給出了稅收籌劃建議。借殼交易的過程主要分為三個步驟:首先由新疆城建将自己的淨資産與卓郎智能股東金昇實業交換了卓郎智能的部分股權,然後金昇實業又用這部分淨資産從新疆城建的股東國資公司處購買了新疆城建的股權,最後由新疆城建發行股份向卓郎智能的其他股東購買剩餘的股權。稅務分析當中的主要問題是契稅、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對于企業整體改建的免稅認定存在争議,而且資産置換和發行股份這兩個步驟在企業所得稅中需要合并計稅,根據股權支付的比例判定不能享受特殊性稅務重組優惠,建議對殼公司的選擇進行優化并與稅務機關事前協商各稅種的優惠認定。
5. 郭曉钰:《谷歌公司無形資産轉讓定價解讀》
谷歌公司基本避稅架構同蘋果公司類似,都是采用“愛爾蘭荷蘭雙層三明治”結構,其中谷歌在澳大利亞設立C公司,尤其提供在澳大利亞的營銷服務和對澳大利亞客戶的銷售支持,通過成本加成的方式獲得極低利潤回報。郭曉钰同學認為該案件中存在的争議問題主要有是否可以認定為常設機構;課稅對象難以計量;交易過程中的利潤分配如何調整。同時,她提出澳大利亞可采用出台跨國公司反避稅法;對納稅人進行分級管理;加快BEPS研究成果的落地,進行針對性立法等解決方法。
6. 胡穎:《企業資本弱化避稅案例研究》
胡穎同學通過選取A企業利用第三方銀行貸款增加債務資本、B公司利用多層構架下的關聯方貸款、C企業使用金融創新工具三個典型的資本弱化案例,探究了我國資本弱化規制中存在的問題。針對以上問題,她通過借鑒美國固定比例法與正常交易法兼用、英國的公平交易法、新西蘭的專門性規則及日本的可比比率法等國際經驗,對完善我國資本弱化規制提出了思考與建議,主要包括:使用固定比率法與正常交易法并重的模式、充實債務資本範圍、擴大适用對象範圍及實現稅收征管全面信息化。
7. 蔣夢薇:《M公司股權轉讓背後的所得稅稅源管理問題》
蔣夢薇同學的案例展示主要分為三個部分:案例介紹、涉稅分析、完善股權轉讓稅源管理的建議。在案例介紹部分,她主要介紹了M公司分别與N公司、P公司的兩次股權轉讓交易行為的具體情況,指出了稅務機關與M公司的涉稅問題争議點。在第二部分的涉稅分析中,通過結合現行政策詳細分析了M公司的兩次股權轉讓中所體現的信息不對稱;涉及對賭協議的股權轉讓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稅基礎的确定;以及對股權轉讓價格進行核定的問題,蔣夢薇同學指出現行稅收法律體系中對上述方面規定不健全的現實情況。最後在第三部分,她針對M公司股權轉讓稅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四點建議。
8. 居璐:《X集團勞務轉讓定價案例研究》
随着經濟全球化的日趨深入,跨國公司利用轉讓定價進行避稅的活動愈發頻繁。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開始利用集團内勞務的轉讓定價進行國際稅收籌劃與避稅。居璐同學選取了近期發生的一起具有代表性的勞務轉讓定價案件進行研究,結合OECD指南和我國的6号公告規定,分析了集團勞務轉讓定價中存在的争議,為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境外向境内支付勞務費進行轉讓定價避稅的問題提出了建議。
9. 藍若陽:《A公司信托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得稅研究》
藍若陽同學介紹了A公司信托合夥型私募股權基金的稅務案例,分析了有限合夥人對賭協議有效性、通過信托投資與直接投資的自然人合夥人的稅負區别、基金取得不同性質收益對合夥人稅負的影響,指出了存在合夥人稅負較重、信托稅制不明确、基金稅制不明确,地方政策雜亂、未考慮基金風險補償、稅收優惠不足的五個問題,最後她提出了健全私募股權基金稅制、允許虧損彌補、完善信托稅制、加強征管力度、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等五個建議。
10. 李娟慧:《影視遊戲行業對賭協議所得稅問題研究》
近年來企業并購重組日益增多,影視遊戲行業發展尤其迅速,在股權協議簽訂中往往會涉及到對賭協議,但我國缺乏針對該方面的國家層面政策。李娟慧同學主要以光線傳媒和華誼兄弟兩大傳媒公司為例,采取不同的方法對企業所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進行涉稅分析,最終發現發現不同的方法可能會引起遞延納稅等問題。基于此,李娟慧同學分别就稅務機關以及納稅人提出相應的建議,旨在完善對賭協議稅收政策體系。
11. 李雨柔:《基于兩起案例探讨完善我國受控外國企業實踐》
受控外國企業規則是有效防止國内居民股東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境外公司轉移利潤以達到避稅目的的機制。李雨柔同學通過對國内兩起典型的受控外國企業案例進行研究,分别從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角度分析案例共性。在對國内受控外國企業判定條件的政策規定進行具體解讀的基礎上,李雨柔同學提出了目前國内受控外國企業的稅務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建議。
12. 梁倩茹:《從“首張個人網店稅單”看我國C2C稅收征管》
梁倩茹同學首先引入“彤彤屋”和“我的百分之一”兩個C2C網店征管案例,從輿論争議點即網店該不該征稅、征稅時機是否成熟、對C2C征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分析。其中必要性分别從流失情況、稅收原則和規範電商市場進行了展開;可行性分析包括信息化征管條件、現行稅法可提供依據、以及目前政府出台的電商政策文件導向。另外,梁倩茹同學結合案例中折射出來的征管問題,從法律制度設計、稅務機關征管和納稅人遵從三個角度分析了C2C征管的難點,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